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灭菌前处理工作及物品包装要求
1. 灭菌前的处理工作
1.1 、必须确认灭菌物品的特性,认真阅读《产品使用说明书》,以保证灭菌物 品适用于本灭菌器。
1.2 、灭菌的物品应用水清洗,并彻底干燥。
1.3 、灭菌物品应用无纺布双层包装或纸塑包装袋单层包装后灭菌。
1.4 、灭菌物品应无积压单层摆放,包装之间应留有间隙,摆放不应过于紧密。
1.5 、包装后的物品最多装载应不超过载物架容积的 80%。
1.6 、在灭菌的过程中,注意触摸屏上的故障提示,排除故障后重新开机。
1.7 、灭菌未完成时不得强行开门,等灭菌结束提示后再开门。
1.8 、灭菌剂的活性成分是过氧化氢,很容易渗入皮肤。接触灭菌剂时,一定 要佩戴乳胶手套,并正确处理空卡匣。
1.9 、灭菌前,应确认过氧化氢在有效期内,已过期的过氧化氢卡匣应取出处 理掉。
2. 灭菌物品的包装要求
2.1 、适合的包装材料
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专用纸塑包装袋和聚丙烯无纺布。
2.2 、灭菌物品指示物的封装
A 、化学指示卡
1、 必须确认化学指示卡的有效性,过期产品严禁使用;
2、 将化学指示卡连同灭菌物品放置于包内,化学指示卡应置于灭菌物品之上, 不得挤压;
3、 印有指示色的一面务必背对灭菌物品,指示颜色有异常的禁止使用。
B 、生物指示剂
1、 必须确认生物指示剂的有效性,过期产品严禁使用;
2、 将生物指示剂放置于灭菌室内最难处理的位置,生物指示剂放置时其它灭菌 物品不应挤压;
3、 培养基颜色若有异常时禁止使用。
C、指示胶带和指示标签
1、 必须确认指示胶带和指示标签的有效性,过期产品严禁使用;
2、 封闭接口时指示胶带务必沿包装盒侧面封贴,指示标签也应粘贴在包装盒侧 面。
3、 装载灭菌包装盒时,禁止挤压指示胶带和指示标签,否则极易发生变色不佳 的现象。
2.3 、物品的装载
A、装载量不可超过单层装载空间的 80%。各种大包装摆放在载物架上时,应 无积压相互之间应保持 10mm 的间隙。
B、纸塑包装袋,若单层水平摆放,应将纸面朝上,且不得叠加;若竖向倾斜 45 °摆放,应将袋子纸面朝上,且纸面对纸面,塑面对塑面摆放。
C、器械盒内物品要单层摆放,不得堆叠;器械盒禁止堆叠;器械盒应使用无 纺布包装。
2.4 、灭菌物品的有效期
A 、医用无纺布包装有效期
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 6 个月,达不到储藏要求时宜为 7 天;建议在有效 期内尽快使用,以免对器械造成 2 次污染;医用无纺布建议重复使用次数不要超 过 2 次。
B 、专用灭菌包装袋有效期
自含化学指示灭菌包装袋(Tyvek)用于对器械进行包装,可对已灭菌器械 较长时间的无菌保存;在规定的储藏条件下,建议有效期为 6 个月,达不到储藏 条件时有效期宜为 3 个月。